为了进一步解决理论难题,胡塞尔又探讨了“统觉”。在胡塞尔看来,我们不是孤零零地接受感性材料,而是将零碎的、杂多的材料组织起来,形成统一的知觉内容。这就像我偶尔观察窗外的树一样,有时我注意的是树叶,有时注意的是树干,但是,无论我看到树的哪一个部分,在我的意识中都会浮现出一个统一的树的形象。在这样表象中,我所看到的树的部分是清晰地显现出来的,我没有看到的部分是通过回忆和联想隐隐约约地显现出来的。虽然随着我的注意力的变化,清晰的部分和隐约的部分会发生相应的变化,但我关于树的各部分的知觉总是作为一个统一的表象而出现的。在胡塞尔看来,这就是统觉的功能。统觉的这一特点也可以用于我对他人的自我的认知。虽然我们只是看到了他人的身体和行为,没有看到他人的意识,但是,在我关于他人的统觉中,我们把他人视为有意识的,在这一统觉中他人的身体、行为和意识是共现的。
通过“移情作用”和“统觉”概念的引入,胡塞尔对与我的自我相关的他人的自我进行了推导和证明,推导出主体际性的世界的存在,并断言:“在自我里面,在被先验地还原了我的意识体验的范围内,我把世界(包括他人)——不是按它的经验意义当作(比如说)我的私有的综合构成来进行体验,而是当作一个不是我自己的、实际上对每一个人都存在的、其对象是每一个人都可以理解的主体际性的世界来进行体验。”[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