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创新教学模式的措施
1.坚持以教学为中心
教学是学校培养人才的主阵地,学校教育必须坚持以教学为中心,这是人类千百年教育实践探索证实了的教育基本原理。我国人才培养体制改革要取得实效,就必须坚持和落实以教学为中心的原则。《教育规划纲要》规定:“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这就在政策层面上确立了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
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是各级各类教育共同遵循的原则。相对来说,矛盾较为突出的是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肩负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多重任务,究竟是否把教学工作作为中心工作来抓,是存在分歧和争议的。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高校加大了科研投入的力度,市场经济的发展则激发了高校社会服务的热情,因而越来越重视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总体来说,这是高校功能全面发挥的表现,是符合时代要求的;与此相对的是,也出现了忽视、轻视教学的现象,这是需要改进的。《教育规划纲要》对此提出了明确要求:“把教学作为教师考核的首要内容,把教授为低年级学生授课作为重要制度”,并要求“加大教学投入”“深化教学改革”和“严格教学管理”。这些规定,就把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的原则明确化、系统化了,这对于高校工作重心的确立和调整,具有重要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