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的物自体也有这个问题。
康德说,人类用任何方式都无法感知到物自体。那么这个永远藏在表象背后的物自体似乎就是个多余的概念,可以用奥卡姆剃刀剃掉。
而且康德还有自我矛盾的地方。康德说物自体是产生表象的原因,又说因果律只存在于先天认识形式中,不在物自体的世界里。那么,既然物自体世界里不能应用因果律,他又怎么能说物自体是产生表象的“原因”呢?
再者,“存在”的概念在康德看来,也只存在于先天认识形式中(“存在与不存在”和因果律一样,是康德的十二个先天范畴中的一个),那么,怎么能认为物自体是“存在”的呢?说白点儿,康德自己说物自体是不可知的,那他怎么又能对物自体知道这么多:知道它是存在的,又知道它是表象的原因呢?
费希特和谢林就在不同程度上进行了修补康德理论的工作。假如没有那个年轻人的话,康德后面的篇章就应该留给费希特和谢林了。
但是,有一个和他们差不多同龄的年轻人横空出世了,他不屑于干对康德理论进行修修补补这种小工作,而是一上来就霸气地大吼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