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路不长眼吗?!”
闫筝错开身,不算客气的回视他:“是你撞的我!”
闫筝就是这样,小事上总是要争个对错。
男人打了个酒嗝,就着昏暗的光打量他,上下扫视的那种,像是在打量面前的东西值不值钱,看见他臂弯中的衣服时,闪过一丝转瞬便消的笑。
闫筝不耐烦了。
向前一步,脚下溅起一阵水花,臭烘烘的,带着鱼腥。
他更烦了,理直气壮的俯视他:“骂人前先看看对错!眼睛长在哪就看哪!”
“这是哪来的贵公子!还咬文嚼字的,你他妈知道老子是谁吗?”
闫筝淡淡的擒住他挥舞的手,咯吱的骨头响:“老子是先生,你算什么东西!”
人都说越温和的人,骨子里越存了戾气,于是闫筝带了点肆无忌惮:“走路不长眼就去治!”
咔嚓,男人的手疼的直哆嗦。
还算硬挺的身子抖了抖,待闫筝松开,侧身狼狈的往另一边跑了。
昏暗中,男人腰间寒光一闪而过,像是匕首的反光。
闫筝沉着脸又往里面摸索了一圈。
看不出哪个是唐浅的所在,但是这里……太不安全了。
房间里没有热水器,唐浅用水壶烧了瓶热水,随后擦了擦全身。
身上的寒气才算降了些,但是骨血里还有些烦。
她裹着被子坐在电脑前,敲敲打打。
羸弱的电脑灯光是房间中唯一的光亮,窗外隐约传来男人的骂骂咧咧声音,和听不清的反驳,唐浅觉得有点吵,于是点开了音乐,音响太廉价,音乐也跟着变得低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