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
(一)引言
第一章对我的一个决定作了解释和辩护,把理性当作一个基本概念来处理。在本章中,我要使用理性这个概念作为规范性思想的最基本、最抽象的成分,从而为一个更加具体的规范性概念——价值——提供一般特征描绘,这样做将为我们在本书的其他部分讨论价值的具体形式奠定基础,这些价值的具体形式与我们的观念是否正确或者(如我所说)与我们彼此是否亏欠相关。
在哲学之外,“价值”(value)与“诸价值”(values)这些术语通常是在极为广泛的意义上使用于广阔的道德领域以及各种各样的非道德观念中。例如,正确与错误的问题一般被认为是价值问题,正确与错误的具体观念,比如正义、公平、守约,都很自然地被当作“价值”来对待。但也有其他许多事物被说成是有价值的或者代表价值,其含义似乎独立于正确与否的考虑,这样的事物包括自然的运作、艺术和音乐中的卓越、理智的或科学的成就。介于这两个价值区域之间——狭义的道德价值和广义的非道德价值——还有对朋友和家庭的忠诚这样的价值,以及勤奋、避免过度消费这样一些东西。